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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及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的通知(广艺政发〔2019〕371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1 18:59:31 点击: 【字体: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1919号)(附件1)文件和《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和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在校级项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自治区级项目。为做好各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一)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探索、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流培养改革探索、研究生创新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探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与实践探索、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案例库建设研究与实践探索、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研究与实践探索、研究生教材改革与编著、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研究、毕业研究生发展情况跟踪调查分析、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层次人才需求的调研分析等。不属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研究领域的课题不予立项。

    (二)申报对象

    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和校聘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三)项目类别、数量及资助金额

    2020年拟设立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18项左右,资助金额为2万元;择优推荐自治区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13项左右,资助金额为3万元。同一项目按最高项目类别进行资助,不累加。项目实施期为1-2年。

    (四)项目申报要求

1.各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实际,具有教育实践性,不能将学术科研项目作为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

2.不允许一人兼报多个项目或互换负责人交叉申报。

3.曾经获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资助但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4.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最多不能超过5人。

5.课题组成员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不做为课题组成员。

    二、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

    本项目是为进一步调动研究生科研创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创作能力训练,切实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而设立的校级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

    (一)申报原则

申报的科研类项目要注重学科体系创新、学术观点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并且要与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方向相符合。应用对策研究应着眼新形势下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和地方当前发展重大需求,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应聚焦学科发展前沿、反映广西特色,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优先支持能对各学科博士点建设方向起支撑作用的项目

申报的创作类项目提倡多样化,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激发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创作的作品应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要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精深、内涵丰厚、艺术精湛。

   (二)申报对象

 本项目由我校在职且带有研究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牵头主持,由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一同组成科研创作小组。根据项目研究需要,鼓励指导教师邀请其他学科方向的研究生作为项目组成员。

   (三)项目数量及资助金额

    2020年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拟资助15项左右。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3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各类项目资助数量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

    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专著撰写、论文发表、创作活动开展、作品展示及发表等,具体资助金额根据项目内容统筹确定。项目实施期为1-2年。

    (四)结题形式与要求

    本项目通过专著编写、论文发表、师生主题创作展示等形式结题。结题时,需提供《_____年度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结题报告书》及项目项目实施总结(不少于3000字)。此外,主题创作展示结束后还需提供一套刻录所有作品的光盘。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项目面向全校公开申报,各教学单位不设申报限额。请各教学单位在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管理人员范围内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按不同项目类别分别填写申报材料。

    (二)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于20191210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南湖校区雕塑楼办公楼210室),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联系人:刘序之、邹金篪,电话:0771-55875950771-5573431

    (三)各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采取一次核定、分批拨付的方式。项目获批当年应使用完成项目总经费的60%,结题前使用完全部经费。

    学校可根据项目中期检查的结果,调整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资助情况。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擅自中止的项目以及学校决定撤销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并追回已拨的款项。

    (四)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要注意把关申报项目的水平与质量,保证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并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研究生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以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及评审结果的学术公信力。

    以上所需各项表格见附件3-6

 

    附件:

1.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1919号)

2.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请表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汇总表

5._____年度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申请表

6._____年度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汇总表

 

 

                                         广西艺术学院

                                        2019117

广艺政发〔2019〕37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及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的通知.pdf

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19〕19号).doc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管理办法.xlsx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请表.pdf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汇总表.pdf

_____年度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申请表.doc

_____年度研究生师生科研创作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