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了系列实施文件,多措并举,扎实构建了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长效机制。
一、夯实教育培训,强化育人意识
构筑教育平台。每年举办“狮子山导师学校”,要求新导师必须参加,老导师轮流参加,搭建学习、培训、交流一体化交互式平台,编发《研究生导师手册》《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导师手册》等,强化导师立德树人意识,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
坚持思想引领。始终将理想信念、师德师风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导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始终用“勤读力耕,立己达人”的华农精神涵养心灵,引导导师争做华农精神的弘扬者和践行者。
创新工作方式。每月发送“致导师的一封信”,促进导师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实施研究生导师助理制度,助力导师立德树人;每逢双数年开展“导师和我”征文活动、每逢单数年开展“导师和我”摄影活动,以及举办师生趣味运动会等,通过大量具体鲜活的活动融洽师生感情,升华师生关系,培育“师爱生、生爱师”的师生成长共同体,增强了导师育人意识。
二、加强示范引领,涵育重德风尚
选树师德典型。每年评选导师“教书育人奖”,对师德高尚、育人效果突出的导师予以表彰;每两年评选表彰校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积极推选省级及以上师德标兵。获奖的导师,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博导资格遴选、骨干教师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以及各类高层次人才遴选等方面优先。
讲好师德故事。每年9月开展师德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设立“狮山之子”“我爱我师”“一线华农人”“百廿校庆120个导师育人故事”“狮子山导师园地”等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师德、争当楷模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师德考核,引导师德修养
严格导师评聘。导师资格遴选强调师德与业务 “双考察”,导师聘用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强调师德与业务“双考核”。对师德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实行年度考核。出台《华中农业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将师德表现情况纳入导师年终述报告,并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相结合进行立德树人职责年度考核。
四、抓实师德监督,防止师德失范
完善监督体系。学校每年开展师德状况调研,定期发布师德状况报告;建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导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加强风险防范。力行回避制度,导师在招生、培养、学生评价等方面,与当事人存在一定利益关系的,必须回避;编发《师德师风警示录》,组织导师学习讨论,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五、明确红线底线,严格问责惩处
严惩学术不端。制定《华中农业大学学术规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暂行办法》《学术不端行为处罚细则》等文件,划出“红线”“底线”,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交通法规”式的分类处理。
严处履责不力。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十条“导师禁行行为”。对于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不力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给予相应处分。近些年来,已有5名导师受到“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年招生资格”处理。
严格责任追究。学校定期对各学院推进导师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导师师德建设不作为、对导师失范行为推诿隐瞒、监管不力、拖延处理或拒不处理的,严格追究学院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并酌情扣减该学院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
六、弘扬尊师重教,健全保障机制
尊重导师自主权利。鼓励和支持导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维护和规范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利,每年召开导师座谈会,积极听取导师意见建议。
优化导师治学环境。对导师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积极关心,每年教师节慰问导师,成立教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努力提升导师工作满意度。
文章来源:
http://www.moe.gov.cn/s78/A22/A22_ztzl/ztzl_qmlsdsldsrzz/201901/t20190104_365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