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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经验做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4 12:01:29 点击: 【字体: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清华大学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确立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制度,出台相关规定,在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学术指导职责、导师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意识与职责。

  明确职责,切实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教师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大学办学能力和水平”,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导师的优秀学术造诣、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国际视野。为明晰导师自身职责,我校制定了《清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学术指导职责参考指南》,提出导师四点定位,“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热爱教育,精心育人;因材施教,遵循规律;良师益友,关爱学生”,并分别对导师的专业指导职责和学术发展引领职责做了说明,为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树立方向。

  机构及制度建设保障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经清华大学第十四届党委第三十六次常委会讨论通过,学校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面向全校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职业发展支持与能力提升等工作。2018年4月原学术委员会学风组更名学术道德分委员会。为促进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清华大学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制定了该《清华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细则规定,我校被学校认定存在违反师德行为并被处理者,师德考核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调查期内暂停其作为教师的一切教学和学术活动。此外,学校先后还出台《清华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清华大学教师学术道德守则》、《清华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清华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等文件保障学术规范和立德树人工作。借助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促进教师加强自律,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情操,鼓励导师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引导全体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

  多形式多举措促进师生思想道德素质与学术水平提高。思想道德建设既要常抓不懈,又需全方位结合教师教育工作实际,多方促进。在新入职研究生导师方面,我校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研修班。研修班自2016年开始,主要面向刚入职的青年导师每年举办一期。研修班邀请了具有较高学术造诣、高尚道德情操、桃李芬芳、经验丰富的教师做专题经验分享报告,帮助青年导师理解职责,适应身份转换,树立良好的育人理念,加强自身思想觉悟及学术水平的提高。在2018年研修内容中增设了关于立德树人、学术学风教育的报告,报告以多个实际典型案例引发导师对职责的自省与思考,促进学习内容的内化和升华,进一步推动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文章来源:

http://www.moe.gov.cn/s78/A22/A22_ztzl/ztzl_qmlsdsldsrzz/201901/t20190104_365957.html